历史上的元朝时期,政府实行有差别的民族政策,全国人民共分四个等级:一等人不用说肯定是蒙古人;二等人是色目人,“色目”的意思就是各色各目之人,其实就是蒙古朝廷对中西亚各个民族的统称,说白了就是除蒙古和汉族之外的其他所有民族;三等人才轮到汉人,而且这一等仅指北方汉人;四等人是最末一等,专指南方汉人。因为南方是最后才被占领归顺,所以为了以示惩戒,降级一等使用。
既然人被分了等级,那么各个等级的权限肯定也不一样。最惨的当然是汉人,其实不论三等还是四等,大家都是汉人,谁又能分清谁是北方还是南方呢?所以汉人饱受元朝当局的残酷剥削,税负最重不说,朝廷还严禁汉人私藏武器、甲胄等违禁品。
可以这样说,只要是铁制品,除了耕种需要的之外,其他统统算做违禁品!那么问题来了,平时做饭切菜用的菜刀算不算?算!但又不能彻底禁止让大家回到原始社会,所以朝廷便规定,每十户人家,才可以共同享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刀还要由蒙古人做主,现用现打报告借。《元史·刑法志》中确实记载了朝廷不允许民间私藏兵器、甲胄。
事实上,关于‘汉人十户合用一把菜刀’的说法虽由来已久,但如此苛刻的规定在历朝正史中均无记载,或许这根本就是空穴来风。不过,历史上的元朝确实推行过另外一种比较严格的兵器管制政策,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武术、持有杀伤力大的冷兵器,甚至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也许这是在这样的威压下,民间可能短暂出现过数家共用一把菜刀的情况,这个歧视性规定,大概就是“合用菜刀说”的源流出处。
但所谓的“不得持寸铁”,实际上指的是不得持有兵器,这在中国历史上还确实非蒙元独有,很多号称强盛的朝代都有此规矩,与之不同的只是蒙古人、色目人可以有,而汉人、南人不能有罢了。
既然元朝规定汉人十户一把菜刀,百姓为何还能将其推翻呢?
其一,元朝统治者实行的高压政策,再加上元末时期,统治者的昏庸无道更是逼着那些底层的穷苦民众不得不反,反正都是一死,为何不死在革命的到路上呢?
其二,蒙古族毕竟是少数民族,如果汉人真的众志成城联合一起,元朝的那点军队根本不能与人数众多的起义军相抗衡,说的难听点‘挤也被挤死了’!
其三,蒙古人在统一天下的时候,也是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有生力量的消耗使他们在灭队声势浩大农民起义军时根本就力不从心;再加上农民起义军有着朱元璋这么一个优秀的领导者,没了优势的他们只能是坐等覆亡。
综合来讲,元朝统治的覆亡关键还是失去了民心,民心所向即便是百户一把菜刀,元朝终究是要覆亡的。就像平民皇帝朱元璋所说:要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了,谁会愿意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去造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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